Fashion well 的迷思
如果你没有在时尚杂志工作过,哪怕你的英文已经达到能给《纽约时报》写稿的程度——甚至哪怕英文是你的第一语言,也不一定听说过「fashion well」这个说法。
几天前在国内某时尚杂志给客户做的提案幻灯片上看到了「Well Shooting」,不解其意,问之,曰此乃「大片拍摄」之英译,而 fashion well, beauty well 也自然而然地对应于「时装大片」、「美容大片」。换言之,well = 大片。
我本能地对这个答案表示怀疑。朋友拿了另外一本著名时尚杂志的广告刊例给我看。果然,well 字不绝于眼。
记得很早之前就有人跟我讨论过中文的「大片」一词该怎么译,不过当时讲的是电影大片里的大片。既然中文的大片还有时尚大片这层涵义,这个翻译问题便进一步复杂了。
我先查了《New 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的 well 词条,找不到相应的解释。随后在 Google 搜索 ‘fashion well’,结果寥寥,更加令人起疑。于是我问了几个有杂志经验和文字工作经验的美国朋友,经他们同意,将回复刊载如下:
I’d never run across that usage before, but then again, as you may have guessed, I don’t read very many fashion magazines. I wonder if it refers to a center spread, that being presumably being the deepest, well-iest part of a magazine. Then again, that’s usually referred to as the ‘gutter’, not the ‘well’. My OED hasn’t got anything on it either, though there are a couple of senses of ‘well’ that seem like they might work by extension. Mysterious!
I would be inclined to call it a ‘fashion spread’, which originally referred to full-page or two-page pictures, but now (at least in my idiolect) refers to any kind of fashion shoot.
This is old-school magazine speak. The ‘feature well’ refers to the group of features in any magazine. I’ve never heard these specific terms but that is the etymology, from the English sense of well as in 井, the idea being that it’s a pool of things.
I’ve never heard the term ‘fashion well’ before either, but I assume it’s a take on ‘feature well’, which is a common magazine term meaning the main body of a magazine where the longer articles are. The most basic structure of a magazine like Time, for example, is a front section, which is comprised of short pieces, stat visualizations, quotes, etc., a feature well where all the ‘real’ articles are, and a back section which is usually pretty light and frivolous.
So I would assume that in a magazine that is mostly images the fashion well pics are those that get the most attention, have been specially commissioned, etc. They are the illiterate version of a 15,000 word piece.
此外,我也在目前尚处于内测阶段的 Quora 问答网站上问了这个问题,网友 Kim Berry 回答如下(由于网站还在内测,故无法提供链接。):
The well of a magazine refers to a section of the book that doesn’t contain advertising. For example, you’ll see a series of longer form stories that are back-to-back. Fashion books normally contain fashion wells to create a better look with the creative, though wells aren’t limited to only showcasing fashion-related pieces, they can also include beauty, etc. If you include a fashion story outside of the well, the images are broken up by ads and you lose the total styling of the clothing/accessories.
总结一下:
一、Well 并不能对应于中文的「大片」一词,没有这种用法。但,管「时尚大片」、「美容大片」叫 fashion well 和 beauty well 则没有问题。
二、Well 在印刷杂志界的行话里,指的是连续的、不插播广告的、内容分量较重的那些版面。最初有「feature well」一说,典型例子如《时代》周刊中间由长篇文章构成的部分。由此可见,杂志中的 well 部分不一定有「大片」,甚至可能什么片都没有。你显然也不可能把 feature well 翻译成「专题大片」。
三、从语源的角度说,很可能是取 well(井)的「深」和「事物的贮存地」之衍生涵义,即,well 是杂志中自认最有深度的一批内容的集合,可能是文字为主,也可能是图片——大片——为主。
二度 Lost in Translation:東方人洋名結構與文化身份
更新:8/27/2009
關於為什麼不該「音譯」亞洲漢字文化圈各國國民,包括海外移民的姓名,除了前文談到的技術層面之外,還有幾點更核心的結構問題值得探究。
在高度西化,或所謂全球化的時代,中國人、日本人、韓國人,無論海內海外,對內對外,選用洋名的情況常有必要。但在自起洋名,給下一代取洋名,或企圖將洋名「還原」譯回時,必須考慮東西方姓名結構之差異。
在西方,比如英語國家,人人都會有一堆朋友都叫 John,一堆朋友都叫 David,一堆朋友都叫 Tom,日常也以此互稱、自稱。我們會感覺,豈不很難清楚分別誰是誰麼。仔細分析,西方姓名結構裡,雖然「名+姓」一塊兒構成了一個人的獨有身份,但辨別身份的最關鍵元件是姓,而非名。因為洋人之名為極大多數人共有,而姓則為較少到極少人共有。比如:
William Shakespeare
Bill Clinton
Stephen Spielberg
反觀漢字文化圈的漢字人名,其關鍵比重恰恰相反:主要區別符號是名,而非姓。比如:
王祖賢
張國榮
李嘉欣
因此在不願或無必要完全暴露或指認身份時,中國人會只說我姓張;李小姐你好。平日也常稱「小王」、「老李」。
這是東西方的各別傳統。但問題就出在當中國人有必要起一洋名之時。由於通常慣例是保留本國原姓氏,改配洋人之名,若不瞭解這中西姓名結構之差別、關鍵符號倒置的現象,就會造成兩頭關鍵符號都捨棄的尷尬。結果是,以一個身份辨認度低的本姓,配上一個身份辨認度低的洋名。也就是恰好取了獨特性低的兩個西東元素拼成一個制式名字。如:
John Wang
Helen Chang
Michael Wong
William Wu
意識到這個陷阱的人,就會稍下功夫,或利用本姓在海外稍罕的優勢,或佐以較少見的洋名,提高身份分辨度:
比如:
Leslie Cheung (張國榮)
Simon Yam(任達華)
這兩個名字獨特性較高,因為 “Leslie” 較少作男名用,而 “Yam” 不僅在海外較少見,也是英文「紅薯」之意。
在此且來分析一個挺有意思的反常例外:
Joe Wong (黃西)
黃西是美國的第一位中國大陸移民單口相聲家 (stand-up comedian)。既來自中國大陸,黃西的漢語拼音自然是 Huang Xi 或是反轉過的 Xi Huang,那現在他用 Joe Wong 是咋回事?
在早期以廣東移民佔華人人口絕大多數的美國,Wong 是排名第一第二的最常見的中國人姓氏。它是廣東語系的傳統、正確拼法,但有個問題:它可能指「王」也可能指「黃」。黃西明明是東北人,放著好好的(無論按漢語 Pinyin 拼音或威妥瑪 Wade-Giles 拼音都是相同拼法的)Huang 不用,反去改姓拼為 Wong,導致:第一,對中國人來說這姓拼法模棱兩可,難以見字即認,且必定誤認為廣東裔。第二,對於西方人來說 Joe Wong 是最常見的名配上最常見的華人姓,效果相當於 John Smith,獨特性降到最低。
黃西作此改姓的決定只有兩種可能原因:第一,他不了解前述東西姓名結構之基本差異,也不了解 Wong 是廣東語系的專用拼法。但以他的智慧、觀察力加上在美國的生活經驗,這不太可能。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第二,他就是因為完全通透前面說的這幾點,才故意自諷,取洋名+改廣東姓,「後設」地自我搞笑,也讓洋人笑得更大聲。(關於整個黃西現象的解讀會有另文詳論)
毫無疑問,分辨率低的洋名也可以靠本人的實力或事業上的成功硬硬打響。除了黃西的特例外,還有大量港星或華裔明星的「非後設」洋名,如:
Lucy Liu(劉玉玲)
Tony Leung(梁朝偉、梁家輝)
Andy Lau(劉德華)
Stephen Chow(周星馳)
較高段的就會用罕見或新造的洋名、非英語系的洋名、甚至不常見的本姓拼音法,如:
Sammo Hung(洪金寶)
DoDo Cheng(鄭裕玲)
Chingmy Yau(邱淑貞)
Jet Li(李連杰)
Sisy Chen(陳文茜)
Rosamund Kwan(關之琳)
Dickson Dee(李勁松)
同樣的情形也見於漢字文化圈其他國家,如日本,韓國,越南,就不再舉例了。意識到這問題之後,再轉回頭看這些洋名的「中譯」問題。
由於亞洲人取洋名多半選用極常見的英語名,從文化的宏觀尺度來看,造成的結果是:在海外,姓氏變成了各人民族背景、文化傳統的唯一能指。這時若堅持音譯這些亞洲人的洋名成中文,不僅音譯行為本身荒誕,更等於再進一步割斷各人之文化傳承。如:
Helen Nagata > 海倫・納嘠塔
Yohji Yamamoto (山本耀司)> 尤紀・雅馬莫托
Andrew Kim > 安德魯・肯姆
Akira Kurosawa (黑澤明)> 阿吉拉・庫羅薩瓦
因為從這些漢字音符中完全無法復原拼音名字的文化內涵:導致 lost in translation,也是文化身份 (cultural identity) 的「二度譯失」:
金泰煥 –> Andrew Kim
Andrew Kim –> 安德魯・肯姆安德魯・肯姆 〜〜 金泰煥 ???
岡田准一 –> Johnny Okada
Johnny Okada –> 強尼・歐卡達強尼・歐卡達 〜〜 岡田准一 ???
因此,不論當事人原漢字名無從查考,或是本人已放棄使用漢字名,都不應該「音譯」這些亞洲人名,因為會連他們個人姓名中僅存的文化殘跡都譯丟了。
我認為,遇到無法還原漢字名的洋名,最好的辦法是保留原拉丁拼音,無論如何不能「音譯」。如此能讓原名的文化根源得以保留。因為在拼音語境裡,Karen Rosenthal 一看即知是猶太人,Anil Gupta 一看即知是印度人,Michelle Rhee 一看即知是韓國人。
在今天,號稱自己與世界接軌的全球化時代,音譯外國人民,不分西方人、亞洲人,都是弊多於利。有時更毫無實質必要。對於譯者的這種慣性衝動和出版界的所謂行規,都是急需反思的時候了。
相關前文:
Minimal Music 絕非「極限音樂」
往往我們察覺某書的翻譯有問題,是靠中文本文裡用括號或註解的格式附上的外文原文片段。我其實常想建議中文作者和譯者,不要附加原文對照,何苦留下把柄呢?
就是這樣,很震驚地在一位追求咬文嚼字的台灣文化理論學者的新書裡讀到他將法文 “langage minimal” 譯成「極限語言」,或者說,他以為「極限語言」意指 “langage minimal”:
。。。的特異數化「極限語言」(langage minimal)態度與和割裂二分的異質文體。。。
(頁六一)
這裡錯得很嚴重。為什麼?
在當前比較準確可靠的英漢字典《最新簡明英漢辭典》(台北,三民書局,2004,另有中國大陸版,即日本三省堂「Concise 英和辭典」之中文版) 裡,”minimal” 一字是如此定義的:
minimal adj.
最小的,極小的;最小限度的
Minimal 怎麼可能是「極限」?且看中文裡「極限」一詞通常怎麼用的(Google 搜索結果):
「我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我不能再忍受奧斯卡被別的男人觸碰了。」
「如何讓愛車達到極限亮度 ?」
很明顯,這裡的極限是指「最大限度」。再看某攝影論壇上另一例:
想請教大家,傳統機械式快門最大(最快)的極限是幾分之一秒呢?
現在的DSLR,最快的極限快門又是多少?
是1/8000嗎?還是可以更快?
結果,立刻遭到另一位網友的糾正,因為相機快門有兩端極限,最慢和最快,要說清楚:
您應該要問….相機設計的快門..最快有多少!!!
我的F100=1/8000
FM2=1/4000
當然我們都明白:
極限 = extreme, limit
極小 = minimum, minimal
極大 = maximum, maximal
極限可以是指最大/上限,也可以是指最小/下限。那麼,誰說在翻譯,甚至在嚴肅的論文寫作時 minimal 和 extreme 可以相互替換的呢?
不難理解,以「極限」稱 minimal,只會在文化理論、音樂廣告這些文字領域見到。
再看 “minimal music” 或 “minimalist music”,本來就是「極簡音樂」(或低限音樂、簡約音樂)是指用最少的元素作音樂。但你可以看到一堆中文作者大搖大擺地將它直接寫為「極限音樂」。
「比起Michael Nyman,同是極限音樂作曲家的美國的Philip Glass菲利普‧格拉斯在《時時刻刻》中,反覆性與漸變性的特質更加強烈,有一點點神經質的感覺(這點倒滿適合這部電影的調性)、亦有一股能量將你吸引進入音樂的情緒裡。」
「對於極限(又稱極簡)音樂(Minimalist music)的認識,來自珍康萍的電影“鋼琴師與她的情人(The Piano)“。」
「本電影之配樂由極限(極微)主義音樂大師菲利浦.葛拉斯(Philip Glass)擔綱。」
在音樂中,極限當然也指兩極,除了 minimalist music,自然也有另外絕對相反的極大極繁的一端,比如秋田昌美的日系噪音所代表的「極大音樂」,或是作曲家 Brian Ferneyhough 代表的複雜炫技的「極繁音樂」。那麼你中文「極限音樂」一詞,是指兩端的哪一端呢?原文既然不是 “Extreme Music” 或 “Limit Music”,哪來的中文「極限音樂」呢?難道不知黑的另一極,還有個白?
這種用法最大的(極限 :p)過錯在於扭曲大眾對音樂的認知:minimalist music 或低限音樂,這概念本身就內含另一極,即 maximalist music 音樂的可能性。而直接說是「極限音樂」,讓人以為這低限音樂就是音樂的終極了,沒有另外的可能極端了。
這已不是翻譯修辭學上的問題,它直接顛倒文本原意,誤導讀者大眾。
日裔、華裔外國人名的中譯問題
@lawrencelry 在 Twitter 上談到一個比較麻煩尷尬的中譯問題──關於日裔美人的姓名:
之前 @dajuin 和 @newkhonsou 討論過日本人名的漢字轉寫問題,我覺得最難處理的是 John Maeda 這種半和半西、而且本人基本棄用漢字的例子。「前田約翰」實在有點奇怪。
我的回應是:
習慣就好,在外國的日裔、華裔一代二代三代人口太多,都用本姓卻絕不用漢字,但在漢字語境中若不轉回漢字,只會更荒唐
這類人名,比如 MIT Media Lab 某部門的前主任 John Maeda,只能中譯為「前田約翰」或「約翰・前田」。如果說拗口或刺耳,那倒不是中譯的問題,而是日裔、華裔在西方起名字時本身內建的可能尷尬情況。如果我們連在中國境內聽到中國人說:「嗨!我是 Christina 王」,都順耳至極,那麼人家是「約翰・前田」,也就用不著太奇怪了。
在此順便再談談漢字名不可音譯的問題。在中文語境中對於這類(含)漢字的人名,絕對不可音譯;當事人自己用不用漢字,並無差別。為什麼?
首先說為什麼當事人本人是否放棄漢字並不是問題。海外日裔、華裔的真實情況是,絕大部份人連日語、漢語都不會說,連漢字都不會寫不會認,因此,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用或不用漢字的問題。再者,在海外的外語語境中沒有必要,也根本不可能用漢字。但那並不表示他們的姓氏不是由漢字轉成的拉丁拼音。
以下舉幾個我自己朋友的名字為實例,稍作分析。
Helen Nagata:二代日裔美國人 (Nisei 二世) 的典型情況:沒有日文本名,只有英文名。但即使如此,Nagata 是長田或永田,我問過她,證明是 “long fields”(長田)。無論如何,不可能中譯其名為「海倫・納嘠塔」。
Libby Oda:二代日裔美國人的另一情況典型:有日文全名,但一輩子都絕不會用出來,只用英文名。只有極少數朋友在詢問之後,才知道她日文名是織田登美。當然,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只能譯為「莉比・織田」。可無論如何,音譯為「莉比・歐達」都是錯的。
Jon Jang:美國華裔爵士音樂家/作曲家。Jon Jang 本人並不會說中文,自然不會用他的漢字名。稍為用功的譯者可以查出他的本名是胡健良。但對於不知道、查不出他漢字本名的譯者來說,自然會出於無奈而譯出「江・健」、「張迥」等等。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音譯的先決條件是:一,譯者無從得知當事人原姓名漢字;二,必須於音譯後立即括號註明「音譯」,如:張迥(音譯)。為什麼?因為我們沒有權利給他起中文名字,更沒資格給人換姓。
Jon Jang 這個例子也說明了我曾經強調過的,不能有「翻譯」日本人或漢人名字這個概念,只能還原。像這裡若音譯為「張迥(音譯)」,還不如直接寫「Jon Jang」。今天有多少書面場合是不能用英文的?
Josef Fung:華裔作曲家/指揮家 Josef Fung 最近長住中國,但都自稱「約瑟夫・馮」。當然,我們私底下都忍不住感覺這樣的自稱或他稱都有些搞笑,但也是沒辦法的事實。對於不知道他本名馮嘉祥的譯者,只能被迫音譯,隨後立即聲明「音譯」。
John Wang:典型二代華裔美國人。根本沒有中文名,就是 John Wang。即便如此,我們也絕不可能音譯他為:約翰・萬(Wang 在美國發音並非「忘」,而較接近「萬」,包括華裔他們自稱都唸作近「萬」的扁音)。為什麼中譯者百分之百肯定不譯為「約翰・萬」而會譯為「約翰・王」或「王約翰」,就因為我們都「知道」Wang 就是「王」。
所以說,譯者知道與不知道原字,是這類情況的關鍵,無關當事人自己用或不用漢字。
再舉最後一個例子就更清楚:김정일。
為什麼世上沒有一個中國人會稱之、譯之為「肯姆鍾意」?因為我們「知道」他的漢字名:金正日。
相關前文:請別再「翻譯」日本人名
台北 Barista 咖啡的印地安/印度歧視
漢人是全世界最歧視他族 (racist) 的人種之一。關於這一點,漢人平常是快樂無感的,除非大規模種族暴動了,才有丁點可能察覺是不是哪兒出了問題。
而印度人是當前漢人最歧視的民族之一,大約僅輸給黑人(要強調「當前」,因為在古代恰恰相反,那時的印度就是今天中國人眼中的美利堅合眾國。別的都不提了,漢人天天掛在嘴上的「世界」、「境界」、「方便」、「煞那」等等,全是漢譯的印度字和印度概念)。至於美洲印地安人,漢人對他們並不了解,也接觸不到(雖然兩文明在遠古有可能相通過),也就沒必要尊重了。
印度人、印地安人這毫不相干的兩個民族,就因為歷史的差錯,被安上同樣的英文名詞:Indian。這在西方問題不大,因為根據語境和對於兩文化的基本認識多半可以判斷所指。
但在中文翻譯時,由於對兩方的無知、不屑,過程中就常出紕漏,極大的紕漏。比如,Lawrence 在本站稍早的一篇「印度印第安人」裡,已經展示了漢人對這些兩民族的無知、不屑到字典都不肯查查,居然造出「印度印第安人」這個名詞。(難道可以還原回譯成 “Indian Indian”?)
但這遠遠不只是翻譯的問題。且看下面莫名其妙的真實故事。
多年前,一位朋友見著台北「Barista 西雅圖極品咖啡」連鎖店剛開張,登門一試。不想,抬頭一掃,咖啡價目牌上赫然大字寫著「印地安拿鉄 (Chai Latte)」,於是好心告訴店員:你們弄錯了,這就是印度的 Chai(即加了肉豆蔻、小豆蔻、肉桂等香料的印度奶茶。Chai 即中文「茶」字字源),不是美洲印地安人的拿鉄咖啡,完全風馬牛。店員喚來店長,理由一堆,敷衍了事,堅持不改。所以,直到今天,你還可以在台灣喝到這款「印地安人的印度非咖啡」。要好好珍惜哦,全世界可就只有這島上才有。
這「Barista 西雅圖極品咖啡」,當然就是山寨版的星巴克,這是他們自己用招牌商標大聲告訴顧客的:
西雅圖極品咖啡店商標(引自 http://blog.udn.com/rocid/2265341)
後來我看了下他們的菜單,才發現以上的故事並不只是腦袋短路的創業人、翻譯員,配上拒絕講理的經理,而已。為什麼即使知道了也不肯改?
雖然 “barista” 是意大利文,雖然美國並沒有這家咖啡店,雖然這家店根本不是西雅圖來的。。。但店開在台灣,safe 的。
再看看他們的飲料單(他們網頁稱「產品資訊」):
http://www.barista.com.tw/main3.htm
請注意,這份錯字滿佈的單子裡,除了「印地安拿鉄 (Chai Latte)」之外,更還有「銀河酋長 Millk Way」(sic)。所以,看看「印地安」、「酋長」。再看看它的商標,正中間是印地安人的側面頭像。你發現「印地安人」就是,才是,他們的商標,主題。
你要他們揭自己的瘡疤,告訴大家「印地安拿鉄」是印度人的奶茶,豈不是要人家自砸招牌?這當然不是翻譯的問題。
慶賀大伙邁入「人機一体」的翻譯時代
轉自 ((( 東亞毒液學研究所 )))
http://www.post-concrete.com/blog/?p=1131
那天在「無印良品」,照例 bored 到「無品可買」,於是想試試從來不用的 aftershave 刮鬍水,見著一款收斂水下方介紹牌上寫著:搭配杏花液等等使用效果最佳云云。就問店員,這裡寫的杏花液擺在哪兒,沒找著。她說,不是啦,這個配方就在這產品裡已經有了的。我說,那麼你這裡就是寫錯了,它意思是這款收斂水要另外搭配一種產品一起用的意思。嗯,她要回去上報這個文字錯誤才是有鬼。
後來還是買了這瓶 “lotion”,與其說我想試用這面水,不如說,就是要買它這張無價之寶中文標籤:
注意這句括弧小字,也就是洋人所謂的 “fine print”,也就是產品對使用者最不利、有可能造成危險或傷害的難聽真話:
「非所有人都不會造成刺激」
這是洋人一貫語氣,但這串長得像漢字的東西,是中文嗎?
咱們這是在答理則學(邏輯學)的考卷嗎?
考題:以上命題內含雙重否定,其含義等於:
A:「所有人都會造成刺激」
B:「一部份人不會造成刺激」
C:「一部份人會造成刺激」
而再看「造成刺激」,是指使用者對產品造成刺激,抑或對他人造成刺激,抑或反之?
換個說法,這是活的有思維能力的漢人的翻譯嗎?
這位典型台灣譯者之功力竟已達到機器翻譯之高標水平。中文世界終於進入「人機一體」時代,怎能不慶祝。
台北「無印良品」只是小小一例。待續。
一个逗号的天壤之别
几星期前,在北京蓝堡国际的将太无二日本料理店吃饭。该店一向以其卫生间的别致开门机关而自得,很多食客都受到感染,一落座便忙不迭向友人推荐,好像不吃「CBD 卷」、不去卫生间就白来一趟似的。
不过那天在卫生间内部见到的一句英文更加令人忍俊不禁:
Please,close the door behind one.
照片没拍,下次再去吃饭时补上。此句对应的中文当然是「请随手关门」。且不提那个多余的代词 one 和逗号后面漏掉的空格,此句最微妙的问题在于语气。
Please close the door behind 和 Please, close the door behind,只差一个逗号,语气却大不相同。前句是礼貌的提醒,后句则近乎对粗鄙之人的嘲弄与喝斥,译成中文,大概是「求你了,上厕所不知道要关门吗?」
荒废多时
外部终结者:有关《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之中译本
Paul 在豆瓣上呼吁大家不要买四川科技出版社的译本。读全文。
第四屆 Casio 杯翻譯競賽引發的問題
今年第四屆 CASIO 杯翻譯競賽英語組出的試題很特別。這篇文學大師拉什迪 Salman Rushdie 的短文究竟該如何中譯,引發了網上不少討論和爭執。如今,比賽結束(一等獎從缺),主辦單位也公佈了一篇「參考譯文」,頗有「標準答案」的味道,至此,塵埃似乎落定,討論也就告終。但事實上,Rushdie 這篇文章的翻譯還有太多值得從事翻譯的朋友們研究琢磨的地方,畢竟,「藝術的高峰,沒有止境」。以下就這篇「參考譯文」及我見過的一些網上譯本隨便聊聊。
出題者肯定很得意的是 Rushdie 這篇文章裡地雷滿佈,全是各種文藝小典故,電影啦小說啦,即使資深的藝文人士譯來也很容易遍體鱗傷。不過,我反倒認為,那些典故恰恰不是重點或關鍵所在!因為,翻譯比賽應該不是一場 trivia 小掌故比賽,也不是要比誰的 Google 能力強。不,考的該是譯者對整篇文章文氣的正確理解、把握與再現──這才是從入門到資深譯者都同樣面臨的最大挑戰。
英國文學裡自古就有一種 sarcasm, irony 的深厚傳統,而這種充滿了諷刺、挖苦、反諷、反話的譏諷文體在當下中文寫作中並無明顯的對映。因此,這種譏諷體原文也正是現今中文譯者掌握得最差的一環。今年的翻譯比賽又再一次挑出這個大問題。
文氣之準確傳達,在某些文章中,屬於第一重要考量。這篇 Rushdie 就是。然而,今天太多專業譯者,工作原理與翻譯機無異,拿到稿子就開始逐字譯出,逐字進賬,也不管它是笑話是訃聞,是合同是散文。以至於一本笑話書能譯成一本沒人笑得出的苦經文;外國著名得獎爆笑喜劇,如 Frasier「歡樂一家親」、Seinfeld「宋飛正傳」等等在中國的盜版碟,也都能譯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錯誤率,而其中的反諷、挖苦、笑料部份的失誤率更能譯到百分之分百。主要都是沒能掌握文氣。
文氣、語氣、口氣,就像是樂譜上的表情記號、強弱記號,翻譯時完全略過它,就像是彈蕭邦時沒有強弱,沒有表情。只彈出音符的音高、時長,就算音符都對了,這樣的詮釋能說對嗎?
這篇官方的「參考譯文」算是四平八穩、中規中矩,但與原文豐富的表情,銳利囂張機伶調皮的氣味,還有些距離。
原文第一段:(全部原文見此頁)
For the first time since the decline of Dadaism, we are witnessing a revival in the fine art of meaningless naming. This thought is prompted by the US release of the British film Trainspotting, and by the opening of Lanford Wilson’s new play Virgil is Still the Frogboy. Mr Wilson’s play is not about Virgil. No frogs feature therein. The title is taken from an East Hampton, Long Island, graffito to whose meaning the play offers no clues. This omission has not diminished the show’s success.
「參考譯文」:
自达达主义式微以来,我们首次目睹了一种高雅艺术的复兴,即给东西起毫无意义的名字。英国电影《看火车》[1]在美国的放映,和兰福德•威尔逊[2]的新戏《维吉尔仍是青蛙男孩》的开演,使我产生了这一想法。威尔逊先生的戏跟维吉尔无关。里面也没有出现青蛙。戏名来源于一条涂鸦,出自长岛的东汉普顿,但剧本没有对其奥义加以解释。这一疏忽并未影响演出的成功。
1. 全文的第一句就讓許多譯者中箭落馬。問題在於大家都忽略的一個詞:”fine art”。也因為句中提到達達主義,大家自然把 “fine art” 往藝術方面解讀了過去。事實上,”fine art” 一詞有兩個解釋(請見各大字典),這裡的 “fine art” 不是指「美術」、「藝術」、「高雅藝術」,而是「這門功夫」、「這門技藝」、「這門絕活兒」的意思。Rushdie 從第一句話開始就在挖苦人;罵的就是這些亂取名字的作品。
原文第二段:
As Luis Bunuel knew, obscurity is a characteristic of objects of desire. Accordingly, there is no trainspotting in Trainspotting; just a predictable, even sentimental movie that thinks it’s hip. (Compared to the work of, say, William S. Burroughs, it’s positively cutesy.) It has many admirers, perhaps because they are unable even to understand its title, let alone the fashionably indecipherable argot of the dialogue. The fact remains: Trainspotting contains no mention of persons keeping obsessive notes on the arrival and departure of trains. The only railway engines are to be found on the wallpaper of the central character’s bedroom. Whence, therefore, this choo-choo moniker? Some sort of pun on the word ‘tracks’ may be intended.
「參考譯文」:
正如路易•布努艾尔[3]所知,欲望的对象有一个特点,就是隐秘性。因此,在《看火车》里没有看火车。这只不过是一部老套甚至是感伤的电影,却以时髦自居。(比如,跟威廉•S•巴勒斯[4]的作品相比,这部电影简直就是幼稚可笑。)有许多人喜欢它,也许正因为他们连它的名字也搞不懂,更不用说那些满是时髦难懂的切口的对话了。还有:《看火车》根本没有提到那些一门心思记录火车的到站与出站的人。我们所仅见的火车头,是在主人公卧室的墙纸上。那么,这个跟“呜……轰隆轰隆”有关的名字,又是怎么来的呢?也许,作者是想在这里利用“轨道”一词的双关意义[5]。
2. 西班牙名牌導演 Luis Bunuel 見到不少人都譯為「路易・布努艾爾」,有兩處錯誤。西班牙語人名 Luis 裡的 “s” 是要發音的,正確應為「路易斯」。Buñuel 中的那個 n 字是 ñ 而不是 n,因此 ñu 發音接近「紐」,不是「努」。
3. 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大家積極、開放地討論翻譯各方面時,為何要避諱人名地名的錯譯這個問題。
中國譯者對於人名地名的譯法常抱持著即使知錯,也絕不改的態度,這其實對自己很不利。甚至還有人就因兩個蠻夷小島其中之一(或者之二)譯對了,就懷著咱可誓死也不用他們譯法的這種隱性心態的。
其實專業敬職的譯者應該常常留意參考自己周遭以外別人不一樣的 alternative 譯法。比如,我們大概都知道 Buñuel 有譯成「布努艾爾」,也有譯成「布紐爾」的。那麼我們應該研究研究,到底別人的譯法是否有什麼根據。(別人好好的簡單的「努」不寫,硬要彆扭地寫成「紐」,很可能就是其中有什麼蹊蹺。)查證了原文的真人發音之後,你可以再自己決定自己的譯法。(我個人就譯為「布紐艾爾」。)這一點基本的好奇心,應該要有的吧。
再比如「康」城/「坎」城影展,至今堅持錯譯成「戛納」影展;「小野洋子」一度堅持錯寫為「大野洋子」,等等。其實中譯,哪有什麼一旦誰用了之後就不能改的規矩?朝代國號國策都能改,別人前人的錯譯,憑什麼要我們扛下去?何況這些譯法,很多都是剛改革開放時候的事。那時代的太多太多,今天都沒人再提,又何必獨獨堅持錯譯,抱殘守缺?
William Burroughs,Burroughs 讀音近「勃若斯」,兩個韻母都很軟,根本與「巴、勒」無關,難道 Burroughs 讀若 Balles?反正,Burroughs 隨你怎麼譯都好,但都沒有必要堅持他人的錯譯。也別找藉口推說已經家喻戶曉啦什麼的,其實,正因為他是人們崇拜的明星,才該快快改正,以免大大不敬。
4. 原文的 As Luis Bunuel knew, obscurity is a characteristic of objects of desire. 這句子裡面巧妙地隱藏著,也是直接指涉了,布紐艾爾一九七七年的經典名作 “That Obscure Object of Desire“。不論我們如何譯,這層典故應該在正文或是譯註中清楚地點出來。
5. 原文的 “…it’s positively cutesy.”「參考譯文」譯為「这部电影简直就是幼稚可笑」,是不對的。
Cutesy 是指擺明了的故意的可愛,有點像是「卡哇依」。原作者的意思是說 Trainspotting 這種頭腦簡單自以為酷的片子要是跟 William Burroughs 那種老辣的硬玩意兒比起來的話,可是小巫見大巫,絕對算是卡哇依哩。
6. Some sort of pun on the word ‘tracks’ may be intended.「參考譯文」在此很正確地把 tracks 一字的雙關本義(吸毒者手臂上針孔)點出來,這是許多其他譯本沒作到的。口語要多查口語字典,如 www.urbandictionary.com。不過,像這樣英文讀者都知道的的雙關詞義,應該放在譯文正文括號中,而不是埋在文後的譯註裡,否則譯文正文就沒意義了。
原文第三段末:
… At least an effort at translation is being made. Out-and-out incomprehensibilists disdain such cosiness.
「參考譯文」:
… 他至少作了一些翻译的努力。彻底的不可解主义者蔑视这样的体贴。
7. 這兩句表面上似乎沒譯錯。但這樣的中文句子,能讓讀者產生正確的理解嗎?真的能讀嗎?這就是語氣沒譯出來,這是譯者應該要負責的。
這兩句我們可以參考其他版本的譯法,字面改動比較大,但把語氣正確傳達出來了:
「至少这是在试图翻译。彻底的不可读解主义者是鄙视这种卑躬屈膝行为的。」(Jing Lei)
「至少他还作了翻译方面的努力。对于这种为读者着想的做法,彻头彻尾的无解主义者是看不起的。」(Lawrence Li)
其實,若想要忠於原句,在中文裡其實可以很簡單地只加一些語氣轉折的字,比如,「參考譯文」版本可以加上三個字而改為:「他至少還作了一些翻譯的努力。徹底的不可解主義者是蔑視這樣的體貼的。」像這樣的點明語氣的一些漢字,是不會在英文裡直接告訴你要加的,但譯者必須去體會,譯出來。
原文第五段:
Nowadays, dreary old comprehensibility is still very much around. A film about a boy-man called Jack is called Jack. A film about a crazed baseball fan is called The Fan. The film version of Jane Austen’s Emma is called Emma.
「參考譯文」:
如今,令人生厌的容易理解的老派作品还是很多。一部电影描写一个名叫“杰克”的长不大的男子,它的名字就叫《杰克》。一部关于一个疯狂的棒球迷的电影,就叫《球迷》。根据简•奥斯汀的小说《爱玛》改编的电影,就叫《爱玛》。
8. 在這一段裡「參考譯文」的「就」字就用得非常恰當(就叫《杰克》、就叫《球迷》、就叫《爱玛》)。這看來簡單,但很多譯本就是沒有這個「就」字,讀來就很怪了。如前所述,像「就」、「才」、「還」、「可」、「是」、「是… 的」這些關乎語氣的極重要中文字和句型,在英文原文裡是不會直接給你對映字的,中譯者必須斟酌加上,否則就不是正確的中譯。
原文第七段:
In 1928, Luis Bunuel and Salvador Dali co-directed the Surrealist classic Un Chien Andalou, a film about many things, but not Andalusian dogs. So it is with Quentin Tarantino’s first film, Reservoir Dogs. No reservoir, no dogs, no use of the words ‘reservoir’, ‘dogs’ or ‘reservoir dogs’ at any point in the movie. No imagery derived from dogs or reservoirs or dogs in reservoirs or reservoirs of dogs. Nada, or, as Mr Pink and Co. would say, ‘Fuckin’ nada.’
「參考譯文」:
1928年,路易•布努艾尔和萨尔瓦多•达利合作导演了超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品《安达卢西亚的狗》。这部电影跟许多东西有关,唯独跟安达卢西亚的狗无关。昆汀•塔伦蒂诺[19]的第一部电影《水库狗》也是如此。没有水库,没有狗,在电影里的任何一处都没有出现过“水库”、“狗”或“水库狗”这些字眼。也没有任何跟狗、水库、水库里的狗或满水库的狗相关的场景。没有[20],或,正如粉红先生[21]及其同伙所说的,“他妈的没有。”
9. 就像我們在之前一篇文章裡(「評 William Gibson 神經浪遊者中譯本」)已經討論過的,原文裡若某字詞用了某一特別的異體形式時,譯者就必須面對這個用法,譯出該特殊形式所對應或表達的意思,不能裝作若無其事,用同義詞替代敷衍過去。
在這兒,英文原文寫的是:Nada, or, as Mr Pink and Co. would say, ‘Fuckin’ nada.’
「參考譯文」中這樣的處理是不能通過的:「没有[20],或,正如粉红先生及其同伙所说的,“他妈的没有”。」然後在末尾註解中寫著: [20] 原文为西班牙语Nada,义为“没有”。
讀者要知道的不是原文用了西班牙文或是俄文或是愛斯基摩語!讀者要知道的是作者用那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這點基本原則,譯者一定要想清楚。
在英文語境裡說起西班牙文 nada 而不說 nothing 時,是特別嚴重的加強語氣或是俏皮。這時,你根本不用註釋說明那是西班牙語,只要譯出特別加強語氣的「沒有」就成了。因此,此處應該譯為「啥都沒有」、「鬼都沒有」、「屁都沒有」,甚至其他說法,隨便你,反正絕對不可以是:「沒有」,就算了。而之後的 ‘Fuckin’ nada.’ 也不能用「他妈的没有」就算了。
就這一句而言,Lawrence 的譯法就挺不錯:「没有,完全没有,或用片中角色「粉红先生」及其同僚的说法,「靠,啥都没有。」
原文第八段(節):
Subsequently he made this the title of his own movie, no doubt as a further gesture of anti-European defiance. Alas, the obliqueness of the gibe meant that the Europeans simply did not comprenday.
「參考譯文」:
后来他把这用作自己电影的名字,这无疑是一个反欧洲电影的姿态。但他的讽刺绕了太多的弯子,欧洲人根本没懂[24]。
10. 就像前面講的一樣,作者在原文用了一個英文中特別造的字 comprenday,這裡是俏皮的味道。「參考譯文」說「欧洲人根本没懂」,然後在末尾註釋中說:[24] 原文为comprenday,是作者根据法语里的“理解(comprendre)”一词的发音生造的英语词。
其實 comprenday 是美國人在英語語境中造出來模倣西班牙語的字,是幽默/諷刺/嘲笑用法。並不是根據法語,也不是作者 Rushdie 造的。
原文第九段:
But these days the thing about incomprehensibility is that people aren’t supposed to get i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w zeitgeist, therefore, the title of this piece has in part been selected – ‘sampled’ – from Lou Reed’s wise advice – ‘Don’t eat at places called Mama’s’ – in the diary of his recent tour. To forestall any attempts at exegesis (‘Author, Citing Dadaism’s Erstwhile Esotericism, Opposes Present-Day “Mamaist” Obfuscations’), I confess that as a title it means nothing at all; but then the very concept of meaning is now outdated, nerdy, pre-ironic. Welcome to the New Incomprehensibility: gibberish with attitude.
「參考譯文」:
但如今,那些不可解的作品本来就没想让你懂。因此,为了跟时代精神保持一致,这篇文章的标题的一部分选自——“采自”——卢•里德[26]最近的巡演日记里的精明忠告:“不要在叫‘妈妈饭店’之类的地方吃饭。”为了预防任何阐释的企图(“作者以过去达达主义的故作神秘为例,反对今天的‘妈妈主义[27]’把人搞得稀里糊涂的作法”),我承认作为标题它毫无意义;但意义这概念本身在今天已经过时,有些书呆子气,只有不懂反讽为何物的人才会用。欢迎来到新不可解主义的世界,那是有派头的胡说八道。
11. 這裡的 “sampled” 並不是「採自」,若真是「採自」那英文就是 “taken from” 了,但英文並不是。Sample 是「採樣」的意思。「參考譯文」除了這個錯之外,也可以向 Lawrence 對這一句的譯法學習。Lawrence 很活潑生動並極其巧妙地把句中插進來的這個 “sampled” 用他自己的方法譯出:「… 选自,哦不,「采样」自…」。
這就是我們一再強調的語氣的轉譯。語氣的譯法是沒有一定方法,沒有唯一標準答案的,但毫無疑問地是有「用了心/沒用心」之別。
Lawrence 這一段的譯文全引如下,最後一句的譯法也值得學習:
Lawrence 譯本:
但今天的情况则是,那些不可解的东西「本来就没要你明白」。出于与时俱进的考虑,本文的标题选自,哦不,「采样」自卢·里德在有关他最近一次巡演的日记中写下的明智忠告:「别在名叫『老妈』的餐厅吃饭」。为了免于被解读(「作者通过引用达达主义一度的深涩取向,对当下不可解的『妈妈主义』作出了驳斥。」),我在此首先承认这个标题毫无意义。不过呢,「意义」这个概念本身已经过时了,只有呆子和不懂得反讽的人才会使用。欢迎来到新不可解主义的世界,欢迎来到胡言乱语称霸的世界。
12. 原文 ‘Author, Citing Dadaism’s Erstwhile Esotericism, Opposes Present-Day “Mamaist” Obfuscations’ 這句是模倣典型的報紙新聞或雜誌專文大標題,很多譯者沒看懂,包括「參考譯文」。其實全句字首皆大寫,再加了引用文章標題必用的引號,已經非常明白了。
也因此,這句的譯法應該要縮到最短,字數最少,才像文章標題。另外,此句中 Author 應譯為「作家」。因為它是文章標題,是在讀者尚未了解情況,根本不知有「文章」時,作的第一次介紹。中國人在寫這樣的標題時不會說「作者…」。
我見到語氣最像的版本是 Jing Lei 的:
“作者援引往日达达主义之奥义,反击当下令人困惑之“妈妈主义者” (Jing Lei)
不過上例中,Opposes (反對)不能說「反擊」,因為作家尚未被擊。另外,「媽媽主義者」的「者」字應該去掉。此處 Mamaist 是媽媽主義的形容詞,不是名詞。
總的來說,這次的比賽帶出許多問題和相關的討論,這才是最寶貴的。這樣的討論與研究精神,希望能持續下去。
*相關討論見( ( ( 潛 艇 日 誌 ) ) )原文留言
日化监测站 #1
「無料」(日文的「免费」)已正式进入台湾中文语汇了?
http://db-db.com/loves/futariissue/
「位於大阪南船場的一流設計學院 OPUS,所發行的 free paper,算是帶有半發信性質的無料刊物。」
嗯,广东人看了会以为是「没什么内容可看」的刊物。
印度印第安人
北京常青画廊正在做的阿尼什·卡普尔(Anish Kapoor)个展可以说是近期看过的最有感觉的展览。不过画廊门口供人免费索取的宣传单张对艺术家则不太公平。
第二段首句称:「常青画廊从一九九七年起就开始了与这位印度印第安艺术家的合作……」
脑中第一个想法是,译者知道 Indian 一词既可指印度人,也可指印第安人,但阿尼什老兄到底是哪种人呢?保险起见,两个都写上吧。
一查原文:Having been working with the Anglo-Indian artist since 1997…
显然,这是一位英籍印度艺术家。根据维基百科上的简历,阿尼什一九五四年生于孟买,一九七二年移居英国。
如何防止这种错误?其实,作为翻译,你:
◎应该能够看出 Anish Kapoor 是个印度名字。
◎应该知道印度人和印第安人是两个概念。
◎应该懂得 Anglo- 这个前缀的意思。
◎应该知道印度与英国的渊源。
◎应该善用维基百科。(与此相关的,应该懂得使用洋葱路由器。)




